政策利好!最高可获三亿资助,重点支持细胞治疗药物等领域

 

7月24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促进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促进大健康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三个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中有关细胞相关内容如下:
 
《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一、适用机构和重点支持领域
 
本措施重点支持化学创新药、包括细胞治疗药物、基因治疗药物、基因检测设备、生物安全防护、新型血液制剂和新型疫苗等在内的高端生物制品、全新结果蛋白及多肽药物、儿童用药、罕见病药物、个性化治疗技术、生物酶技术、全新剂型及高端制剂技术、现代中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制剂、先进制药设备以及数字化医疗等领域。对技术含量高、应用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产品和平台项目,以及在应急处置和抗击新冠疫情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在资金扶持、用地用房、人才奖励、注册审批、政府服务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三)谋划市级药物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支持相关单位整合优势研究力量,建设若干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创新研究机构。继续布局若干批市级科技和产业重大专项,对有望解决重大临床需求与市场需求,进行新靶标、新位点、新机制、新原理等生物医药前沿领域高水平基础研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全额资助;对新靶点化学药、抗体药物、基因药物、细胞产品、微生物治疗、细菌治疗、多肽药物、噬菌体药物及酶工程等“卡脖子”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产业项目,按照项目总投资40%分阶段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亿元。
 
(二十一)支持创新药研发。对由本市注册申请人获得许可并在本市生产的1类化学药、1类生物制品和1类中药,已取得临床试验许可的,择优给予临床前研发费用40%的资助,最高不超过800万元,已在国内完成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按照不同临床试验阶段,择优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40%,最高分别为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资金支持;对于委托深圳地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作为牵头单位开展临床试验的,资助额度额外增加10%;每个单位每年累计支持额度不超过1亿元。
 
 
《深圳市促进大健康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三、大力推动精准医疗产业发展
 
(六)打造基因和免疫细胞治疗产业新高地。支持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基因和免疫细胞治疗重大理论、原创技术、前沿交叉学科基础研究,争取在基因编辑、基因治疗、免疫细胞治疗等领域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和原创性发现。支持开展基因治疗和免疫细胞治疗领域的临床试验和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重点探索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和糖尿病、免疫缺陷疾病、慢性病基因治疗和免疫细胞治疗手段。
 
(七)培育发展干细胞等新业态。支持申请干细胞新技术、新产品临床转化、推广应用试点的国家级资质。重点开展造血干细胞、脐带间充质干细胞、储存脐带间充质干细胞、多能干细胞等细胞的基础研究。鼓励做好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及项目备案工作,加快推进我市干细胞与再生医学产业健康发展。对取得市级细胞库资格的,按照项目总投资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九)支持建设细胞与基因生物安全检测平台。对获得美国血库协会认定(AABB)或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CMA)或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CNAS)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细胞与基因安全评估检验平台,择优按项目总投资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完整内容如下:
 

 
 

 

《深圳市促进大健康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完整内容如下: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深圳发改委,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